洛阳公墓分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主要在,规定只允许安葬本村村民,不得对外,不允许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居民在不了解情况或被误导贪便宜购买使用了公益性公墓后,其服务和法务将得不到法律保证,甚至有面临被起坟重新迁葬的风险,得不偿失。而墓园环境、安葬服务和物业服务更是无法与重金投入的经营性公墓相比拟。经营性公墓多为公墓,面向市民,销售过程中均会照章纳税。须经有关民政部门批准,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才能合法对外经营。由于每年有民政、工商、国土等部门的联合年检,颁发《经营性公墓年检合格证》,因此,经营性公墓的合法性、土地开发权等等有着完全的保证。同时,由于经营性公墓的投入较大,墓园环境、服务设施、葬式服务和后期的物业管理水平,也是远远高于公益性公墓的。群众在购买经营性公墓的葬式服务时,应重点验证相关《经营性公墓年检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