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拾骨葬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葬俗之一。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荆楚一些地区的二次拾骨葬习俗。
客家人第一次埋葬逝者,既不起坟,也不竖墓碑,而是过三年五年或者更长时间后,再举行隆重的改葬仪式。这就是民俗学家所称的“二次拾骨葬”。
所谓“拾骨葬”的大致程序是这样的:遗属择定改葬的风水宝地后,便于农历八月初一(福建有的地区是“大寒”前后)请来安葬师傅,在焚香祭祀后便掘墓开棺,并在油纸雨伞的遮盖下,一一捡拾遗骨,并用山茶油拭擦干净。此谓把长眠地下的先人“牵起来”。随后,他们将遗骨按人体的结构自下而上,屈肢叠放装入俗称“金盎(ang)”的缸状陶瓮里。这叫“捡金”。最后,他们将写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的盆形圆盖,反扣在金盎上,便用砖块、三合土等砌建永久性的墓地——客家人称之为“做地”。
客家墓地,大多依山势斜坡而筑,后高前低,左右形状宛若罗圈形的靠背椅,好似让逝者安坐在向阳背风的安乐椅上,甚为安详稳当。
客家墓地的构筑,还酷似客家民居围龙屋:碑后面安葬了“金盎”的穹隆形墓珠,是围龙屋的“上厅堂”后面与“化胎”之间的“龙穴”所在;碑侧左右插香燃烛的蜡庵,似围龙屋的左右“横屋”;碑前摆放供品的祭台,有如围龙屋前面的“禾坪”;坟前挖筑的半圆形墓塘,宛若围龙屋前的池塘;而墓后筑造的半圆形地坟头,正像围龙屋背后的“后龙山”,是象征承接“龙脉”之处。由此可见,客家人继承着“人死灵魂在,事死如事生”的古老观念,并因此而为长眠地下的先人,设计了酷似其生前居住的围龙屋状的阴宅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