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常识

道教是中国固有的一种宗教,距今已有1800余年的历史。它的教义与中华本土文化紧密相连,深深扎根于中华沃土之中,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对中华文化的各个层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道教的名称来源,一则起于古代之神道;二则起于《老子》的道论,首见于《老子想尔注》。道家的最早起源可追溯到老庄,故道教奉老子为教主。但是,一般学术界认为,道教的第一部正式经典是《太平经》,完成于东汉,因此将东汉时期视作道教的初创时期。道教正式有道教实体活动是在东汉末年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的出现,而《太平经》、《周易参同契》、《老子想尔注》三书是道教信仰和理论形成的标志。汉末,张角成立太平道,后率黄巾起事失败,太平道衰败;与此同时出现的“五斗米道”(后更名为天师道,也即正一道)却发展起来。南北朝时期,北朝道教经寇谦之的改造,南朝道教经葛洪、陆修静、陶弘景的改造,并得到了皇帝的支持,有了较大发展,其中,陶弘景为代表的上清派是这一时期的著名道派。隋唐时期,道教得到进一步发展,产生了诸多小派,修炼方式由修炼外丹向修炼内丹转化。金元时期又产生了一个较大教派——全真教。此后,各派之间逐渐融合,发展至明清时,正一道成为符箓派的代表,全真道成为丹鼎派的代表。民国后,由于连年战火,道教受到冲击,宫观多被毁,其势渐微。道教界人士为维护本教成立过一些道教徒的群众组织;1912年,北京白云观成立了全真派的全国性组织“中央道教会”。1949年以后,在北京白云观成立道教徒的群众组织“中国道教协会”,“文革”中受到冲击,终止活动,1980年,重新开始活动,各地道教宫观逐步恢复。推动和开展道教工作,被列为中国道教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该会主办的《中国道教》季刊已发行。近年来,道教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宇宙观日益受到重视,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道教以“道”名教,或言老庄学说,或言内外修炼,或言符箓方术,其教义就是以“道”或“道德”为核心,认为天地万物都有“道”而派生,即所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社会人生都应法“道”而行,最后回归自然。具体而言,是从天、地、人、鬼四个方面展开教义系统的。天,既指现实的宇宙,又指神仙所居之所。天界号称有三十六天,天堂有天门,内有琼楼玉宇,居有天神,天尊、天帝,骑有天马,饮有天河,侍奉有天兵、天将、天女。其奉行者为天道。地,既指现实的地球和万物,又指鬼魂受难之地狱。其运行受之于地道。人,既指总称之人类,也指局限之个人。人之一言一行当奉行人道、人德。鬼,指人之所归。人能修善德,即可阴中超脱,脱离苦海,姓氏不录于鬼关,是名鬼仙。神仙,也是道教教义思想的偶像体现。道教是一种多神教,沿袭了中国古代对于日月、星辰、河海山岳以及祖先亡灵都奉祖的信仰习惯,形成了一个包括天神、地祗和人鬼的复杂的神灵系统。  
   道教徒有两种:一种是神职教徒,即“道士”。据《太霄琅书经》:“人行大道,号曰道士。”,“身心顺理,为道是从,故称道士。”他们按地域可分为茅山道士、罗浮道士等;从师承可分为“正一”道士、“全真”道士等;按宫观中教务可分为“当家”、“殿主”、“知客”等。另一种是一般教徒,人称“居士”或“信徒”。宫观是道家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是道士修道、祀神和举行仪式的场所。
   道教仪式,除了日常的早晚功课,还有大型的功德法事,统称为“斋醮”。“斋”就是齐,祭祀之前,整洁身心;“醮”就是设坛修建祈禳法事。道教斋醮又可区分三类:黄箓、金箓、玉箓。黄箓,专用于超度亡录;金箓,除了超度外,还包含延寿受生的内容;玉箓,专用于消灾祈福,祈求国泰民安。道场以天为计,有一、三、七、四十九天不等。
   道教从一开始形成,就从事或参与葬礼。以后道门葬礼,就成为中国民俗的一部分。中国人重视养生送死,儒家所说的慎终追远,就是重视死亡与追念先祖的连接,要求通过一定的仪式加以表现,也加以强化其间的观念。儒家的礼仪,比较具备理性色彩,而民间以及上层社会,都有一些带有宗教性的仪式。其中主要是让亡灵得到安宁,同时要人鬼分途,死亡的阴影不再笼罩活人,保证活人的平安。同时,古人又重视死者的亡灵能够上天堂,与诸神和先祖同在。西汉文帝时下葬的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画中,有引导妇人即墓主过一桥走向天堂,前有一人奉献一盘,盘中盛金丹的场景,可见当时人已经将亡灵升天与方士 (即道教的前身)的烧炼金丹、服食成仙的观念结合在一起。这些都是后来道教葬礼形成的重要观念基础 。   
   早期道教教派主要在民间活动,所以参与民间的葬礼几乎是题中应有之义。比如墓门解除(一种为死者墓室举行的法术仪式,意在使人鬼分途,同时也包含镇墓功能),解除复连(使造成死亡的厄运和晦气不干扰活人),都是经常性的活动。以后在发展中,葬礼的内涵逐渐突出孝的主题,强调经过道士作法,使亡者早升天堂,使已亡的祖先早日脱离幽冥之苦。这类活动,很早就成为民间常行的风俗。唐代玄宗时规定,不准士庶之家平时与僧尼道士往来,但在家中的吉凶需作斋时,先於州县陈牒通知寺观,才能准许前往。可见,凶事用僧道,在当时早成风俗。明代,朱元璋重视道教及佛教在 民间丧葬习俗中的地位和影响,但认为应当制为定式。所以他让人编纂《大明立成玄教斋醮仪》,并且亲为撰序,称:“官民之家,若有丧事,非僧非道难以殡送。若不用此二家殡送,则父母为子孙者是为不慈,子为父母是为不孝,耻见邻里。”这位一度做过和尚的皇帝知道民间用佛道二教送葬的习俗根深蒂固,所以制为定式,以加统一,并且由之推行孝慈的宣传。明代的儒生,多有对道教和佛教参与民丧俗抱批评态度的,但并没有能够阻塞其源。有位叫王朗川的说:“今世丧家,用僧道作斋,或用水陆会,写经造像,云为死者减罪恶,必生天堂,受种种快乐;不为,则入地狱。甚者,日则孝子 沿街随僧迎经,夜则破狱照星。或作人物戏具,讲经唱法;或男女夜出迎灵。 法禁不能,理喻不晓。士人家变复为此,曰未能脱俗,聊复尔尔。”  他所说的士人家,主要指那些读过儒书的士大夫,他们作为儒门中人,照理应该 维护圣人的教诫,不找僧人和道士参与葬礼,但却不能实行,全是为了从俗 。   
   道门的葬礼有相当完整的仪式,不过在民间施行中,渗入了许多民间的因素。道教的葬仪,严格来说,属于斋的范畴。不过从宋以后,醮的影响超过了斋法,人们习惯上也称它为打醮了。无论是道门人士化去, 还是为一般信士亡过,都有相应的斋醮。比如,全真龙门派祖师邱处机化去后,门人为之举行灵宝黄斋仪。    《红楼梦》第十三回写到秦可卿死后,择准停灵四十九日,既请了一百另八位僧人诵经,又请了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当然那里描写的是贵族之家的排场,一般民众,或到宫观中打上一两场醮,或请道士上门做法事,比较多的是做七,即逢亡过后每七天做一场法事,从头七做起,多的做到七七,一般的做到五七,都是常有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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